本部部務會報定期舉行,由部長主持;部長因事不能出席時,指定次長代理之。
本部各司、室、處、會為檢討本單位主管業務之實施進度,及利弊得失,得召開業務檢討會,由各單位主管主持。
本部各司、室、處、會執行職務,有互相關聯者,應送有關各單位會核,如有不同意見時,由各單位協調會商決定,必要時提報部務會報裁決或陳明部次長核定。
本部各司、室、處、會處理公務,如涉及其他機關之業務,應先與有關洽商,必要時邀請有關機關派員會商,並將會商結果簽報部次長核示。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