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一章 總則

條文:
第1~2條(共 2 條)

本法規已於 2023-12-12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為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各級航空站(以下簡稱各站)符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規定,並應各站業務需要,提高行政效率,特訂本細則。
各站處理業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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