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第九章 附則 條文:第47~48條(共 2 條) 法規: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全文 本法規已於 2023-11-2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47條各等附屬氣象測報機構置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局統籌訂定,並陳報交通部核備。 第48條本細則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