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五章 附則 條文:第22~23條(共 2 條) 法規: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全文 第22條本辦法所定申請書、登記證、合格證書或授權書之格式,由標準檢驗局定之。 第23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