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變電所裝置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二節 屋外變電所

條文:
第336~本條文有附件第338條(共 3 條)
屋外匯流排等暴露帶電組件間,及暴露帶電組件與大地間之最小間隔,應符合第二九五條之附表二九五規定。
屋外變電所使用含絕緣油之機器,其中心點與圍牆之最小間隔如附表三百三十七。
前項規定之最小間隔,如因受限於變電所用地面積,經採取加裝防火牆等因應措施者,得減半適用。
屋外變電所之變電設備暴露帶電體與圍牆之最小間隔如附表三百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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