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電動車充電與儲能及其他先進系統 › 第二節 太陽光電系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七款 連接其他電源 條文:第890~892條(共 3 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全文 第890條PV系統連接至其他電源者,應依第九章第三節規定辦理。 第891條連接至PV系統之儲能系統,應符合本章第三節規定。 第892條獨立型PV系統之電源電路具備下列規定條件者,應視為符合第九百零一條規定:一、PV電源電路與互連電池模組之電壓及充電電流要求匹配。二、最大充電電流乘以一小時所得之值,小於以安培-小時為單位之電池模組額定容量百分之三,或製造廠家建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