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第七章 會議 條文:第53~54條(共 2 條) 法規: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全文 本法規已於 2024-02-17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53條本局局務會議以局長、副局長、一級主管及指定人員組成之,得指定與會議事項有關人員列席,會議規則另訂之。 第54條本局業務檢討會視需要隨時召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