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第四章 會議

條文:
第21~22條(共 2 條)
本處處務會報,以處長、副處長、主任秘書、組、室主管、科長及其他經處長指定之人員參加。
各組室得視業務需要,舉行業務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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