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編 物權 › 第六章 抵押權 民法 第三節 其他抵押權 條文:第882~883條(共 2 條) 法規:民法全文 第882條地上權、農育權及典權,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 第883條普通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規定,於前條抵押權及其他抵押權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