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 第一章 總則

條文:
第1~3條(共 3 條)
專科學校以教授並提升應用科學及技術,培育就業能力,養成實用專業人才為宗旨。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本法所稱專科學校,指依本法設立並授予副學士學位之專門技術及職業教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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