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與設校及教學品質保證辦法 第一章 總則 條文:第1~2條(共 2 條) 法規:專科以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與設校及教學品質保證辦法全文 第1條本辦法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如下:一、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育部。二、公立專科以上學校:(一)國立:教育部。(二)直轄市立:直轄市政府。(三)縣(市)立: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