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七章 附則 條文:第34~35條(共 2 條) 法規: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全文 第34條本辦法有關之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之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35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