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條文:第1~2條(共 2 條) 法規: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全文 第1條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本辦法所稱之報關業,指經營受託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業務之營利事業。本辦法所稱之報關業員工,包括報關業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