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一章 總則

條文:
第1~3條(共 3 條)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五十九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保稅工廠進出口(包括視同進出口)保稅貨物,海關得視其等級依有關規定增減查驗比率或予以免驗。
(刪除)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