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六章 附則

條文:
第40~41條(共 2 條)
本法及本規則所定之書表格式,由財政部定之。
本規則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六日修正發布之第九條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十一條自一百十二年四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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