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第六章 附則

條文:
第53~54條(共 2 條)
本法規定之各種書表及簿據格式,由財政部定之。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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