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管理法 第八章 附則 條文:第58~59條(共 2 條) 法規:菸酒管理法全文 第58條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59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但行政院得分別情形定其一部或全部之施行日期。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八日修正之第五十七條規定,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