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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一章 電氣設備
第四節 緊急廣播設備
第一章 電氣設備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四節 緊急廣播設備
條文:
第17~18條(共 2 條)
法規: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全文
第17條
(刪除)
第18條
(刪除)
上一章節
第三節 特殊供電
第11~16條
下一章節
第五節 避雷設備
第19~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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