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昇降設備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四節 服務昇降機 條文:第130~132條(共 3 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全文 第130條昇降送貨機之昇降機道,應使用不燃材料建造,其開口部須設有金屬門。 第131條(刪除) 第132條應裝置連動開關使當昇降機道所有之門未緊閉前,應無法運轉昇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