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第五章 附則 條文:第57~58條(共 2 條) 法規: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全文 第57條政府因舉辦大規模重劃之需要,將已完成自辦市地重劃之地區列入重劃範圍時,應將自辦市地重劃之負擔予以扣除。 第58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