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七章 附則 條文:第101~102條(共 2 條) 法規: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全文 第101條依本條例第三十條、第六十條、第六十條之一及第六十六條移送法院裁定及強制執行事件,以移送機關為聲請人。依本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二項移送法院裁定及強制執行事件,以出租人為聲請人。 第102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