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選舉及罷免 › 第八節 罷免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一款 罷免案之提出 條文:第45~46條(共 2 條) 法規: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全文 第45條公職人員之罷免案,應向本法第七條所定之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 第46條本法第七十八條所定罷免案於未徵求連署前之撤回,向主管選舉委員會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