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 第六章 附則 條文:第23~24條(共 2 條) 法規: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全文 第23條本辦法所定之適任性查核、資安職能訓練、調度支援、獎懲作業及其他相關事項,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辦理之。 第24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