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39條 法規:著作權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三章 著作人及著作權 › 第四節 著作財產權 › 第三款 著作財產權之讓與、行使及消滅 第39條 以著作財產權為質權之標的物者,除設定時另有約定外,著作財產權人得行使其著作財產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