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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適用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之本會主管財團法人,為在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或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並應依第五條訂定誠信經營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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