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辦法適用之範圍如下:一、會員制期貨交易所中經董事會遴選之非會員董事。二、會員制期貨結算機構中經董事會遴選之非會員董事。三、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中經董事會遴選之非股東董事及監察人。四、公司制期貨結算機構中經董事會遴選之非股東董事及監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