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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密檔案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各機關依規定提供機密檔案時,應以書面告知該機密檔案之機密等級及保密之義務。
借調或調用機關用畢後,應即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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