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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科技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研發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約定為國有研發成果:一、涉及國家安全。
二、對國民健康、環境生態或其他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
三、其他載明於公告招標、甄(徵)選文件或契約。
本部自行研發之成果,為國有研發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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