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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科技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執行單位報本部同意後,得依下列原則,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之人民、企業、機關(構),就其研發成果進行交互授權:一、平等互惠。
二、交互授權取得之標的有助於提升我國產業技術水準或增進經濟利益。
執行單位依前項國際交互授權取得之標的,其運用及收入,應依本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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