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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科技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執行單位應定期向本部報告其研發成果及其收入之管理及運用情形,並提供相關資料。
本部及政府審計人員為監督研發成果及其收入之管理及運用,得辦理實地查訪;負責管理及運用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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