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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戒菸服務補助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經核定補助或獎勵之機構,如發現其有虛偽、提供不實資料或挪用補助、獎勵經費等情事,應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補助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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