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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國外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時,輸入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一、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
但經植物檢疫機關公告免繳驗者,不在此限。
二、提貨單。
三、貨品進口報單。
四、切結書,及進儲使用計畫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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