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灌溉管理組織編制內人員,除處長、副處長、主任工程師、專門委員、組室主管外,其總員額比率如下:一、灌溉管理人員:百分之四十至四十八。
二、灌溉工程人員:百分之二十六至三十四。
三、一般行政人員:百分之十八至二十六。
四、技術工:百分之八至十六。
直轄市管理處之總員額比率,依業務需要配置,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