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為合理分配及有效率運用財力資源,確立預算決策,應由各組室主管及業務主辦人員,共同組成年度工作計畫與預算編列會議,由會長或總幹事主持,就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詳加檢討、評估、審查,並作成紀錄予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