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業者核准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依第二條規定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准:一、申請人未符合第二條第二項規定。
二、行為規範及作業流程未符合第二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三、依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項廢止出口資格,未滿三年。
四、依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五項廢止出口資格,未滿五年。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