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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受託辦理茶葉品質檢驗及鑑識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委託進行茶葉品質檢驗及鑑識者,須先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以下簡稱本場)聯繫填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受託辦理茶葉品質檢驗及鑑識表」,並完成相關費用繳納之程序後,始得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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