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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特約檢驗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驗機關得駁回其申請:一、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經檢驗機關書面通知補正,未於通知之次日起五日內完成補正。
二、產品或其原料未符合輸入國之管理規定或要求。
三、廠商以詐偽方法申請特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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