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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下列連線通關文件之傳輸,應依電子資料標準格式為之:一、進、出口報單。
二、進出口貨物稅費繳納證。
三、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
四、轉運申請書。
五、轉運准單。
六、電腦放行通知。
七、進(轉)口貨物短卸、溢卸報告。
八、進口貨物進倉異常報告。
九、查驗貨物通知。
十、其他通關有關文件。
前項標準格式由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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