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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專案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被害人申請專案許可停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不予許可:一、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之虞。
二、有從事恐怖活動之虞。
三、發現被害人有隱瞞事實,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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