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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統合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本局應將綜整之情報報告或專題研究,主動依其性質或應各級政府機關之需求,適時分送供作內部參考運用。
前項情報報告、專題研究或資料運用,有屬機密事項者,應依法維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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