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條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本會議經費之歲計、會計、統計等事項。二、關於本會議概算、預算、決算之擬編事項。三、關於預算分配、管制、審核等事項。四、關於會計簿籍之登記、會計報表之編整及付款憑單、記帳憑證之編製事項。五、關於本會議年度預算立法院審議之備詢資料彙整事項。六、關於原始憑證之審核與經費結報等事項。七、關於會計檔案之保管事項。八、其他奉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