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知識通
法律知識通
中央法規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安非他命
、
偷竊
、
遺產
、
竊盜
、
中華民國刑法
首頁
法律知識通
中央法規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
憲法條文
法規名稱: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第1條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事業向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檢驗機構申請符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規定之檢驗時,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繳納檢驗費。前項包裝檢驗費為每件指定產品新臺幣九百五十元。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
第2條
事業向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檢驗機構申請符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規定之檢驗時,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繳納檢驗費。
前項包裝檢驗費為每件指定產品新臺幣九百五十元。
第3條事業申請變更檢驗報告之事業名稱及負責人,且未變更原檢驗之產品及包裝時,免繳納檢驗費。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
第3條
事業申請變更檢驗報告之事業名稱及負責人,且未變更原檢驗之產品及包裝時,免繳納檢驗費。
第4條本標準所規定之檢驗費經繳納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
第4條
本標準所規定之檢驗費經繳納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第5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
第5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友站連結
網路黃頁電話簿
電影情報通
就是發【免費廣告刊登平台】
歌詞吧
縮網址
答案王
鮮寵一番
二胎房貸
縮圖片&縮照片
縮影片&縮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