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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培訓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公務人員進修分為入學進修、選修學分及專題研究,其方式如下: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入學進修或選修學分。
二、國內外機關(構)學校專題研究。
三、國內外其他機關(構)進修。
前項進修得以公餘、部分辦公時間或全時進修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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