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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各級政府依法撥繳之費用。
二、公務人員及第一條第二項所定人員依法自繳之費用。
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及其運用之收益。
四、經政府核定撥交之補助款項。
五、其他有關收入。
前項第一款各級政府依法撥繳之費用,應按年編列預算直接撥繳本基金。
第二款所定人員依法自繳之費用,應由各服務機關按月彙繳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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