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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銓敘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本部部務會議由部長主持,次長、主任秘書、參事、研究委員、司長、室主任、副司長、簡任秘書、簡任視察及專門委員參加,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部務會議規則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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