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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銓敘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本部設訴願審議委員會,辦理訴願案件,由部長指派政務次長兼任主任委員,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部長就部內相當職務人員,具有人事法制專長者派兼之;工作人員若干人,由部長就本部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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