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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銓敘部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由部長聘請有關學者專家擔任,聘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
本會置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各一人,由部長就委員中聘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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