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本考試應試科目:一、基礎言語科學(包括解剖、生理、語音聲學與語音知覺)。二、神經性溝通障礙學。三、兒童語言障礙學。四、嗓音與吞嚥障礙學。五、構音與語暢障礙學。六、溝通障礙總論(包括專業倫理)。各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測驗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