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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審議委員會開會時,須由委員過半數之出席,方得開議。
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方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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