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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選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本部設應考資格審議委員會,辦理各種考試應考資格疑義案件之審議、應考資格擬定之諮詢及建議,由部長指派常務次長兼任主任委員,另指派委員一人兼任副主任委員,置執行秘書一人,秘書一人,由部長就部內高、中級職員派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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